我婚后一直与婆婆住在一起,至今为止已有三十年了。1988年至2000年一住平房,后因我们是老少三辈同住,属住房困难户。为此婆婆单位为解决我们的住房困难,于2000年分配一套三居室且将原居住的平房上交,置换成现在的三居室。请问律师,我和爱人在这三居中占有多少份额。我本人在这三居室中又有多少份额。
2024-09-19 23:35您和您的配偶在共同购买的房屋中各占一半份额。按照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应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您没有提供具体出资金额,则可以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来推算各自所占的比例。另外,由于您和您的配偶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并且在共同生活中产生了感情联系,因此可能会对房屋产生一定的权益归属感。但最终的产权份额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