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跟你咨询一下,我是二次婚姻现在已有结婚证,前年我有套房子拆迁了用拆迁款又购买了一套房子,在产权上有我女儿,和我们共同名字,如果她现在提出离婚,这套房产在法律上会如何处理啊?谢谢!
2025-10-22 00:04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房屋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应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因此,如果您女儿是您的合法配偶或者与您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则该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割。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属于您女儿单独所有的部分(例如,她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部分),那么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或赠与协议来确定其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您女儿有权要求将这部分财产归还给您。 最终的房产处置方案应该由您和您的女儿共同商定,并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