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两夫妻以前没有拿结婚证但是一直一起生活到现在,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2岁,小女孩两岁,男方之前给女方在河南老家购有一套房,名字是女方名字,男方在广州也有一套房是男方自己的名字,所有钱都有男方支付,现在要离婚分手孩子跟财产如何分配的
2024-08-20 23:17你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你们的两个女儿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房产,由于房产是你们共同购买的,并且都是男方的名字,所以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对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了贡献或者维护,则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的比例。 此外,如果您和对方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最后,作为法律顾问,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