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同学介绍租的房子,这个月就不租了,前面已经有人来租房子,我是后来的。合同上写得是得租到6月份,但我并没有看过合同也没有签字。房东应不应该退我压的房租
1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在指定日期内(即6月份)将房屋出租给您。然而,您没有按时入住并选择提前终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租金,并可能要求您承担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此外,如果合同中包含解除条件或条款,如“一旦某人搬出,则该房间立即成为可出租状态”,那么房东可能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租金。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租赁法规和合同条款。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