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有2个弟弟1个姐姐,我爸爸在家的,姐姐和其中一个弟弟已经出嫁,还有个弟弟因为有智力问题一直没有嫁娶。我爷爷尚在,现在和我爷爷一起生活,住在我们家。我的姑姑,就是我爸爸的姐姐,她使用了我叔叔名下的房产,把我叔叔的房子拆了才换了地皮建在镇上,现在我叔叔是没有房子的,我爷爷以后过世了谁该承担赡养我叔叔的义务?不知道我描述的是否清楚,麻烦您解答下,谢谢!
2024-11-05 09:15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母亲(姐姐)将首先享有继承权。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父母和您父亲的弟弟都已出嫁,这意味着他们不再具有直接的继承权利。因此,您叔叔可能无法从他的兄弟姐妹那里获得任何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您叔叔使用的房产以及您姑姑的行为,这与您叔叔的继承权无关。如果您叔叔需要帮助或支持,请考虑联系当地的社会服务组织或慈善机构寻求帮助。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