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来公司工作五年半了,结果老公司被新公司收购了,让我们签了新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的,现在刚满一年,公司领导层换了一批人,要给我们改工资,还要新签合同,这样是不是公司不合法?我是否有权拒签合同?公司是否应该予以赔偿
11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同等条件或更高待遇的新合同,则员工有权拒绝续订,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未告知其工资待遇和合同条款,或者在员工入职后变更了这些信息,也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在旧公司工作了五年半,并且已经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因此公司需要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也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新合同内容公平合理,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