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1在石岩东海百货红绿灯处发生车货对方付全责,当时对方叫120送我去石岩人民医院,他在事发处和交警处理事故,医院里的检察费用全是我垫付一共八百多元钱,经检查,我人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两只脚多处软组织擦伤,衣服和鞋挂坏,电单车完全损坏,医院只开了七天病假条,第二天去交警对处理后他的全责,他的车全保,他委托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事宜,保险公司只赔3000元,我除了医药费后自己还要贴钱,我觉得少了一直没有和保险公司签协议,拖了这么久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2025-03-11 12:3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您的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那么您应该首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赔付,或者赔付金额不足,您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准备起诉材料,并代表您参与诉讼程序。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诊断报告、维修发票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损失并支持您的索赔请求。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收据或付款凭证作为抵扣。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与保险公司沟通,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请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