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住的房子,是我与前夫结婚时,单位分给我们居住的,户口都在这里,现在我们己离婚,我还能住这里吗?
回答数:398
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原则上应按照各自的意愿进行住房分配。如果您认为您有权继续居住在此房屋内,建议您向当地房管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请,说明您的情况和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产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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