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2016年在楚雄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位有房产的被告,至今该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找各种借口不去执行,主要有以下原因: 1.被执行人的房产有两幢,已经有国有土地证,都没有办理到房产证,按楚雄市规划部门要求只能盖五层。报告一幢盖了七层半,另一幢已符合要求可以办理房产证,而被告为了规避执行不去办理房产证。承办法官以此为借口含糊其辞的说两幢都是违章建筑,不可执行。 2.我于2016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后,报告的两幢房产的土地证已被法院查封,其中一幢房产被一个案外人员于2017年3月强制占有开宾馆,宾馆的租金每年11万元。我得知消息后向承办法官反映,但法官至今没有去处置。我该怎么办
2025-12-30 10:28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这两幢房产是合法建造且有权处分的,如购买合同、施工图纸等。 向当地规划部门核实这两幢房产是否符合建设法规和规划要求,并了解是否有权处理房屋。 联系法院,要求法院及时通知案外人停止占用并解除查封,同时要求法院对这两幢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效,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比如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或者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