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中生,今年16岁,在学校谈恋爱了,因为和女生接吻被学校知道后,学校就贴出公告,标明了我们的班级和姓名,现在学校的同学看见我或者是看见她就指指点点,学校这样做侵犯我们的权益吗?
2024-08-26 17:5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学校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过激行为。希望你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