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留山有一部分没栽树,邻居和父亲商量想种点菜,父亲就同意了,过了几年邻居说孩子大了要盖房子结婚没有地方想在这盖房子,父亲看在都是邻居的份上又答应了,后来邻居老人相继离世。他的孩子也搬走了,他们把这块地转包给别人了,父亲很生气,转过年春天父亲就把那块地给种上了,第一年那家人给打药了,第二年又把庄稼给砍了,后来村领导不知道怎么协调的,又让父亲种了,第四年林业站站长来到我们家说这块地谁也不让种了,说这块地既不是那家的也不是我家的,可我家有自留山的山照,还有村民签字作证的证明是我家的地方,请问站长你这个权利吗?或者在什么情况下他可以这样做?
19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土地权属纠纷及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的自留山享有所有权,且该地块不属于任何一方的私人财产。 关于转包他人种植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转包土地必须得到发包方(即村委会或乡政府)的同意,并且转包的土地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流转方式,如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等。 针对您提到的林权争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未明确规定林权归属归属,但一般而言,森林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遵循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途径。 如果您对上述情况不满,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例如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等,通过合法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保留与村委会、乡政府等相关机构沟通的记录,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好自身权益,避免因个人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