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承包了一块村民2003年退耕还林地,又是03年种的榆树。我2014年承包的期限为50年,现在国家征用修路,承包期还有46年。 请问, 第一问题:这都需要补偿哪方面的款? 第二问题:剩下的46年还需要征用方补偿吗?
12天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下列的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四)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因此,你承包的2003年退耕还林地如果要被征收,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二、关于剩余的46年的补偿,需要看你是否在该地块上进行过实际种植或使用。如果你在该地块上进行了实际种植或者使用,则需要向政府申请对这部分土地予以补偿。如果没有,那么这部分土地可能不需要再进行补偿。 三、关于赔偿标准,具体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