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挂名法个人名义去贷款,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均有公司还,万一出现公司不还款,如何证明此款由公司承担
12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如果公司以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将贷款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那么该笔款项应当视为公司所有的债务。 在发生纠纷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贷款是由公司承担。 详细记录贷款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信息。 收集所有相关的财务凭证,如银行对账单、贷款合同副本、发票等,这些凭证可以证明贷款的真实性和来源。 调查公司财务状况,了解公司是否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尽量收集能够证明贷款用途与公司业务需求相符的相关证据,例如公司的销售数据、采购订单等。 如果可能的话,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进行审计,以便更准确地确定贷款的性质和责任归属。 通过上述方法,债权人可以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