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有人以其他理由多次不履行赡养义务,请问,有什么办法督促他履行赡养义务?他的理由就是,要查母亲存款的详单,存款去向,及母亲住院时的各项费用。他怀疑其他子女拿了母亲的钱,期间多次进行查询,存款去向,及母亲住院的各项费用,都有单据,并无款项不明。当时他已经确认无误了,并在当时与其他子女签订相关协议,可经过一段时间,他又反悔,他又要来进行查账,并且以这个理由不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之前签订的协议当中有一条,如果不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将视为自动放弃母亲的遗产及不动产的继承权。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子女当中,有人病逝,请问,需要他的子女来履行赡养义务吗?
9天前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但是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提供资金支持。如果子女之间存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关于查账的问题,这可能涉及隐私和财产保护等问题,建议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 对于协议中的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其效力。一般来说,如果协议的内容合法、公平,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如果该协议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无效。此外,如果协议中包含有违法的内容,如非法剥夺他人权利等,则该协议也可能是无效的。 对于患病的子女,如果他们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他们的其他亲属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赡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亲属需要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赡养义务。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个人利益,尽量寻找一种平衡的方式来处理这种复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