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QQ邮箱收到的立安告知函。我敢百分百确定我2016年8月5日没签过任何有用分期以及贷款,而且以前也没通知过我,是今天2018年5月5日通知的。而且20168月5日到今天2018年5月5日已经600多天了。为什么说逾期才178天,还有还款方式,这些都说不通啊。
2025-07-21 10:32您好,感谢您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银行或借款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要求。如果您确实没有使用过相关的服务或者产品,那么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能不构成违约。如果对方坚持认为存在违约行为,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