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我们的房子是我公公出钱盖的,房产确权写的我老公的名字,是我们婚后盖的,现在我离婚,有没有权分割房产
13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非常具体和敏感。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房产是否为您的配偶出资建造,如果该房屋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所有权,并且经过了适当的登记程序,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或建造的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或者收益的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是在您的公公出资下建造的,但如果您与配偶结婚时已取得了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请注意,具体的分割方式应该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等额分割。双方按照各自对房产贡献的比例来分配。 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各自的份额。 法院判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