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律师!我家在23年前在老家承包了荒山开垦,当时的承包年限是20年,承包已经到期了,现在政府进行了回收,想了解一下政府回收有没有经济补偿,谢谢啦
2025-10-12 17:3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承包人对承包的耕地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果承包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并可以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对于政府进行的土地收回,一般情况下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收回土地,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来确定。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情况。同时,您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