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于16年12月份花一百伍十万元买了二百多响林子钱以负清卖主直今不来,给过户,现在还打电话不接,卖主现在居住国外,他现在属于什么行为?
23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首先,您提到的“一百五十万元”购买房屋的行为似乎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因为该金额可能超过了法定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其次,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如果卖方未按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当被视为违约行为。 再次,对于卖方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最后,由于涉及到海外国家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与卖方沟通并达成共识,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