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把户口迁到了男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女方和孩子的户口一直没迁走,如果女方再婚,可不可以只迁走女方的户口,孩子的不动,如果可以,那么男方的房子(宅基地)有没有孩子的份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户口的迁移是基于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之间的转移。如果您在离婚后决定不再保留孩子,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将孩子的户口从原籍迁至您所住的城市,并且也可以选择不保留孩子的户籍信息。但是请注意,这需要符合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 至于房子(宅基地)是否包括孩子的份额,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宅基地的性质较为特殊,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一般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于集体组织所有,而其上户人(即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则是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孩子确实属于有权使用宅基地的人之一,则可能有资格继承或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之,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规政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提醒您,任何行为都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切勿做出可能违反法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