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给我老公离婚6年了我们离婚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当时我老公说离婚以后每年12月份给孩子2000元生活费可是那么几年了他一直都没有给过我打电话给他他就乱骂,也不愿意给生活费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2025-10-11 15:43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有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经济负担。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您的前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前夫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并说明您的担忧。如果他同意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您可以商定一个合理的金额,并记录下达成共识的过程。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调解员或法律顾问来帮助处理此事。他们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法律途径。 申请法院介入。如果前夫拒绝支付生活费用或者拒不承认其为孩子的父亲,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获得子女抚养费。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应该支持您的诉求。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请确保所有行为都是合法且道德的。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