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欠别人2万元钱,当时借的时候是在赌博的地方,没有给她打借条,回来她的儿子威胁我,逼我打了借条,而且把我当时开的我儿子的车给开走了,没办法下我报了警,通过派出所人把我儿子的车要了回来,当时我答应她每个月还她点,可家里有了变化,父亲得了癌症,只能把精力放在父亲身上,在5月的一天,我儿子的车在我家楼下停着 ,也不知道那个人的儿子什么时候把我儿子的车给开走了,当时我们家里全不知道情况,当时报了警,,后来通过朋友告诉我,说那个人的儿子把我儿子的车给开走了,直到现在还没有归还,我想咨询这个开走我儿子车的人,他这算什么行为,难道我欠钱他就随便开我儿子的车吗。
2025-03-04 13:5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债务已经清偿完毕,并且您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则他人无权擅自使用或占用您的财产。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合法保护。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证据收集和保存,以便于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