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先付定金20%,约定在正式开工后3日再付40%。在物业办理开工手续后3日后未开工,我就未付约定款,后大概半月后才开始断断续续施工,到如今才完工三分之一左右,在此期间装修公司也未问我催款,也就没有打款。期间我一直催促工程进度,施工方一直说年前会完工。从Ⅱ月14曰开始至今,工期是65天。我现在如果找装修公司索陪可以吗?当然到现在我也未给那40%.
2024-09-02 16:4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决定是否向装修公司索要赔偿。 首先,根据合同条款,您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按照约定的付款比例支付剩余款项。在本案例中,您已经支付了20%的定金,并且装修公司的施工进度较慢。 其次,虽然您在物业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后仍未收到剩余款项,但考虑到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天气影响、材料短缺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因此,您可以考虑给予装修公司一些宽限期以解决上述问题。 最后,建议您与装修公司沟通,了解是否存在额外的工作或服务需要补充支付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装修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工作,可以考虑聘请一名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判断是否应追究装修公司责任的依据。 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需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