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的房子在二手房中介进行交易,在中介签署了买卖协议。 签署时间是2016.10.21 然后到12月中旬到房地局进行的网签,面签手续,完了后,中介说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过户了,到这时候,我只收到了买房给的定金,他是按揭,房款首付也没有给我,或者打到资金监管账户。接着过了2个月时间,到2017.2.15号左右,中介才给我打电话说要进行过户手续,让我把10000元定金连同首付一起打到资金监管账户。我意思拖了这么久,对方死是不是不想买了,我也就不卖了,所以我想解约,以他付款时间不按约定打款这一项违约来解约。所以想请教一下,合同条款是否有约定关于这一块。我看了一下,但是不确定,特此请教!
2024-09-02 17:15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与房屋购买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且已经进行了网签和面签等手续。在此过程中,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作为定金和首付款。 如果您认为房屋购买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剩余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尾款、税费及其他费用)汇入资金监管账户中,则您可以考虑解除买卖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根据这些约定来解决争议。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专家,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此外,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在签订任何重要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