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后今年9月逮捕嫌疑人,一直不递交起诉检察院,请问递交起诉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公安一直不递交我应该怎么办
6天前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交检察机关。在此期间,如果双方未能就案件提交起诉意见书,则可能需要等待一定的期限。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但是,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或者是发现原认定的事实有错误,致使原判决、裁定失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并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 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未按时提交起诉意见书,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起诉意见书。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如申请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或提起行政诉讼等。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