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2年在高新四路新天地与业主签订租了一间门面房作童装,今年把店重新粉刷和换了货柜,小区物业强行收取3000元装修押金,说半年后验收才退,还收取了2000元保证金,说是不开店时才退,这提前收取半年物业费,共计快8000元。我投诉到物价部门,去人协商,告诉我说不合理可以退,本人去了物业经理说破了他们规定,还是要半年后验收才退,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吗。
2024-12-13 13: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您可以尝试以下方式来解决。 与物业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如果物业坚持要等到半年后才能退款,建议您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帮助,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物业仍然拒绝退款,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并收集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