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公司打了将近2年的官司,终于经过二审结案,然后强制老板在规定时间内对员工进行赔偿,可是,到了时间还是没有赔偿,后来对老板进行了限制高消费,上个月老板主动联系法院,说谈个价钱解决,老板意思是要取消他的限制高消费,然后他会在12月30日前把谈好款项赔付,可是到现在也没有付,然后现在查到他把公司注销了,现在找不到他,那是不是说,公司注销了,就收不到要他要赔的钱了
5小时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并且这些行为与案件有关,那么其可以被处以罚款和限制高消费等处罚。然而,如果公司已经注销,该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可能无法直接获得赔偿。 在公司注销后,该公司不再存在,这意味着所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和责任也一并消失。因此,即使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注销前有偿清欠的行为,也无法要求其承担新的债务。此外,由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已被注销,他们可能无法履行原来的职责和义务,从而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你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以及如何采取进一步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你可以考虑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