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电动车不是我得,驮三个人,去上班的路上因为躲行人,摔倒了,其中有一个骨折,这种情况我应该负责么?
2024-12-06 22:59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您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并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受伤,包括骨折,那么您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首先,您作为车辆的驾驶者,有义务确保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您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您有可能要为这次事故负责。 其次,如果您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或减轻事故的影响,如减速或者停车等待行人通过等,那么您可能会被认定为有过错一方,从而增加您需要承担的责任。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了解自己的责任范围和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受伤的人协商赔偿事宜,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