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我在这个公司里工作了十四年,是2004年2月8号进厂的,开始两年是做注塑保修工,到2006年开始做注塑车间管理工作,带修理注塑机和管理注塑车间一切事务。现在公司生意不好。准备要把我们这个车间转租出去,我可能要面临辞退的可能。我们这里是在2013年前鉴了不买保险的单子。后面就一直没有鉴过。请问你象我这样的情况能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条件?谢谢!
2025-03-05 18:20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并请求适当的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培训费用补偿。如果您在此期间为公司提供了额外的培训或学习机会,并且这些培训对您的技能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您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偿。 因工作关系而产生的其他损失。例如,您可能因为长时间从事某种特定任务而导致身体不适或疾病,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等责任。 福利待遇。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符合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或其他福利待遇,则您有权利要求公司进行补足。 合同终止前的加班费。由于您已经在该工厂工作了十四年,因此公司应支付您之前的所有加班费,无论是否提前预告。 请记得保留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记录,如工作证明、请假条、绩效考核记录等,以便于将来提起合法索赔。同时,建议及时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以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