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我被机动车撞伤,交警判定肇事方全责,肇事者不同意交警说法。出手将我打伤,然后警察来调解,对方说走保险,我去医院检查后将就医票据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给肇事方,但肇事方不赔付给我。我想起诉肇事者可是病历上写的是被撞伤左臂。又打伤左臂与左面部,拿这个病历可以起诉么,能赢么。有责任单,肇事者百分之百全责。
2025-03-05 19: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可能涉及医疗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医疗费用,您可以向肇事者请求赔偿,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在您的病情中,您描述了左手受伤的情况,这可能是您所受的伤害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额外的伤害(例如,由于打人行为导致的),并希望获得赔偿,那么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是由于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这通常包括医疗报告、照片或其他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如果您的案件涉及到医疗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考虑到医疗纠纷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最好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医疗纠纷律师进行指导。他们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分析情况,并为您的案件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