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看病医院搞不见病历算违法吗?
2025-03-24 06:4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根据这一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保存患者的就诊资料,包括病历。如果医院没有保存病历,可能会侵犯患者的信息权和隐私权。 在实践中,若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擅自销毁或者遗失病历等诊疗信息,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如违反了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导致患者权益受损,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因此,建议您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投诉并要求医院提供病历原件。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