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现在的老公在一起有三年,没有结婚证,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因为我的原因,我提出分手,他要赔偿金十万,我给他打了欠条,写了名字,没按手印,这个欠条能不能生效,还有就是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25-01-16 03:4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前夫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婚姻,并且已经生育了孩子。因此,如果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协议执行。关于赔偿金的问题,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与前夫进行协商,共同解决相关事宜。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书时,确保所有细节都得到妥善处理,并尽量采取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