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请问各位律师: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

2019-07-02 22: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不够详细,可以完善后提交。

2019-07-02 22:42: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198今日律师解答 46261

相关推荐
离婚法对二级残废人子女有什么保障 1回答
广发银行电话误导分期,不还分期费用后果 1回答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九级在次申请鉴定不起咋办 1回答
母亲吸毒有案底父亲没有案底对孩子会有什么影响吗 1回答
银行员工在工作单位被顾客推倒致伤,单位未给申请工伤怎么办 1回答
爸的养老金离婚后继母可以分割吗 1回答
出于好奇买了一把弩会不会判刑 1回答
打人者死亡后,受害人还要向死者家属索赔吗 1回答
和医院签订了五年合同,合同上写未满五年辞职需要赔偿医院十万和所发所有工资,是违法的嘛 1回答
在安装热水器的过程中导致煤气管进水检修人员说我安装热水器造成八户气表进水要求我赔偿5千元的费用,我想问一下还能怎么做才能减少这笔赔偿损失呢。 1回答
涉嫌贩卖毒品和涉嫌贩卖毒品347条有区别吗 1回答
学校老师针对学生,不考试的科目,故意给挂科。 1回答
河南育滨律师事务所办的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审郭文军诉芦朝宗案判决书 1回答
交通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还需要交通处理申请书 1回答
领养一个女孩现在要解除领养关系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