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怀孕了住院了,后来公司不给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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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怀孕并住院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并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医疗证明和与公司协商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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