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乐憩租了一套房子,今年八月,租约尚未到期时,乐憩通知我他们已将房子转给了寓见,之后一切事情与他们无关,让我跟寓见对接,后来乐憩带寓见的人来跟我签了跟乐憩解约合同,跟寓见签合同,当时寓见没有给我任何纸质合同说会给我寄过来,而且当时我跟寓见讲好了需要开发票,但是发票一直没有开,10月17号寓见跑路,10月23号乐憩上门,在我们的大门口处贴了纸条(没有任何公章的纸条)写有乐憩重新接管房子让我们联系乐憩转签合同,并且从昨天开始,就不停有人来查看房子,最多的时候甚至五个人同行来看房子,这些人都知道我们的房门密码以及房间密码,如此多的人知道我们的密码实在太可怕了,每天都惶恐不安,求文如何维权?
2025-12-21 06: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两个主要问题。 解约事宜。首先,您和乐憩之间的租赁关系已经结束。乐憩在未告知您的情况下,将房子转让给寓见,并且与寓见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这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提前终止合同的规定。 退款及赔偿请求。此外,由于寓见未提供纸质合同并拒绝开具发票,您可能有权要求乐憩退还剩余租金并支付违约金。如果乐憩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及时通知您房屋已被转让,还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也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乐憩的书面通知、乐憩与寓见签订的新租赁合同等。 向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寻求帮助和指导。 联系乐憩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支付违约金。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请确保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并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