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三甲医院在编职工,今年进修三月,未签订进修合同,现在辞职,医院要我退还进修期间奖金和五险一金,我该退不?
2025-10-07 01:13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所能提供的信息。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约定合同期限内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进修合同,则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其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其个人账户中缴纳的部分应归个人所有,但单位缴费部分则属于社会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因此,对于在职员工来说,如果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单位通常需要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退还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进修期间的工作表现良好,或者有其他合理理由不愿退还奖金或五险一金,建议您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