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医院做手术后,由于手术时使用吻合器上的钉掉了,出现了肠瘘而进行了二次手术,与医生协商赔付了点钱,医院走司法程序,经过了法院,不久前我父亲病逝并已下葬,我觉得钱赔的太少,我还能再与医院打官司吗
2025-05-07 06:20很遗憾听到您父亲不幸去世的消息。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在医疗事故中,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直接将医院起诉到法庭上。首先,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且这些过错导致了患者的损害。其次,需要确保您的案件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时间限制(通常为一年)、管辖权等。 此外,如果医院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并有了一定的进展,如开庭审理等,那么您可能无法再次提起诉讼,除非医院主动撤销或者解除原来的判决结果。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