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我属乙方,至今甲方已将房租交于我近一年,但房产证未办理成功,所以还没能办理过户手续,已付甲方60%房款,我方一直未入住,今期发现甲方在未经乙方允许下又回到房屋居住(钥匙已换,通过电话沟通,对方确认是撬门进入,并有驾驶证、银行卡遗漏在屋内),现想咨询这属不属于违约,可不可以停止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
24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的是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纠纷。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效力。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那么按照约定,甲方应提供房产证以便乙方能够进行房产交易。因此,如果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确实存在违约的可能性。 责任归属。关于是否属于违约以及能否要求赔偿,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合同中对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有所规定,且该规定没有被违反,则甲方可能不构成违约。但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此情形下的违约责任或条款中存在明确的违约责任规定,则需进一步评估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 合同终止与赔偿。若认为甲方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应基于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因延迟交付造成的租金损失等。 法律途径。为避免争议升级,建议尽早采取法律措施,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