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简单描述一下我现在的状况:我们瑞声科技公司现在业务缩减,公司目前在变相裁人:人事找我谈话,要给我们降职降薪,我们不签字,公司就安排我们上每周上五天班(公司口头约定是6天8小时制),并且威胁我们,只发1900元基本工资,其它的什么补助都没有!我们工资没有在合同上书面描述,财务薪资档案里面有.我的工资是9300+加班费! 请问如果这个月工资只发1900基本工资,属于违法吗?
2025-04-06 00:4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被严重低于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则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提起劳动仲裁。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并赔偿因未及时发放工资导致的损失。 诉讼。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寻求调解。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 请您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上述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