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途加入了别人的公司,也不算公司吧,没有注册,开了培训班,他原来是有学生了,已经在经营,去当了培训老师,拿了干股,没签协议,然后做了两年,口头说分钱就按开始加入后所得利润去分,后来因为客观原因他的培训班可能不可以继续营业了,而在这知道客观原因不能营业之后我和老板说清楚退出了他同意了,所以提前离开了,离开时没拿一分钱,当时还帮他找了其他老师继续上课,安排妥当后离开了。离开两个月以后他的培训班出现家长要求退费的问题,老板突然找上我来说退费要我一起承担,说是我在当老师的时候这部分的学生的钱已经分出去给我了,现在学生没上完课要退费的话我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请问我应该承担这部分费用吗?
2024-11-01 22:38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关系。您是否与原雇主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没有,则可能不属于公司的员工,而是独立的业务人员。 退出条款。如果您是在未经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退出的,并且在离开前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或赔偿,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责任。 风险分配。根据您的描述,似乎您是通过帮助寻找替代教师来确保培训活动能够继续进行。这可能表明您有某种程度的责任,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 法律依据。您可能需要了解有关违约和解雇的规定以及如何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这些规定。此外,您还需要了解有关风险管理和保险的相关信息。 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