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从2003年在我县城小学,从事学生伙房师傅,至2017年1月口头通知伙房解散。我们多次找校领导给于我们最基本劳动法保障,不见回应,因为我们在校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学校不理会,后我们到劳动仲裁厅,劳动仲裁判了实实劳动关系成立,现在学校反把我们告到了法院,请问法律专家到法院我们会是什么结果。谢谢了!
2021-07-0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