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哥在自己家大门口阳谷,一个在外喝了酒的中年人自己把手伸进正在工作的机器里,手指去了一个,我和当时就把他送进医院救治,并垫付了押金,事后应该偿还押金吗?对方事后还要求赔偿,合法吗?请帮忙依法说事。谢谢!
回答数:868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哥哥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并进行了相应的治疗,因此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至于对方要求赔偿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损失应当由他人来补偿,但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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