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楼房不住人,取暖费可以不交吗?
2024-11-04 06:12《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此,在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不居住而造成的房屋损坏,则应由其负责修复或赔偿。此外,《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供暖费用的缴纳义务,即在租赁期内,无论是否居住,承租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用。 如果您是房东,您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用,并对房屋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修理。如果您是承租人,您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入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无论如何,您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避免因为自己的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