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死了,天津的房产要继承,但是房子是小产权,爷爷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但是两个儿子都死了,且生前都与妻子离婚,大儿子生有一女,小儿子生有一男,大儿子由于死的早,那时还没有电脑。所以现在公安机关查不到这个人,开不出死亡证明,爷爷生前有遗嘱,从遗嘱看房子似乎没有孙女的。二女儿智力有问题,大女儿在湖北,于是商量房子先过户给在天津的三女儿,办理房子的手续和卖房,卖房后在平分财产,现在要求五家去签字,请问怎么样能保证五家的利益,还有一个问题是公证处一直要大儿子的死亡证明怎么办
2021-07-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