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朋友半年前开车到泗洪县走亲戚,路上开车碰到一个人,那个人也没什么事,就是赖在医院不走,期间朋友去到那边2次,总共缴了3万块钱的住院费用,朋友车有车保险,像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赔的,但是对方拒不处理,现在半年过去了那边也没有信,我的意思是那缴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可以赔给对方,我朋友那3万块钱还能要过来吗?
11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已经支付医疗费用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你的朋友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并且该费用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你提到的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诉讼程序和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或你的朋友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