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我租了房东的房子合同里写了物业费水电费我自己去交,但是要交二仟元的押金,合同5年,没到5年她要回去了,我装修的东西和家具她叫我给她算钱给我,我想,也可以,所以就没有搬走,我对她说那些钱就直接交物业做水电费,她却玩失踪了,现在物业找我要钱,说不交他们走法律程序了,我跟物业是没有合同的,还有物业算我电费比较高一元二毛多一度。现在我的问题是应该怎么办,物业有权告我吗?还有物业每度电高算三毛钱站得住脚吗?谢谢专家律师给我回复一下
2024-10-08 15:07您的问题涉及到租赁合同纠纷以及物业管理费用争议。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 -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她的立场和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考虑修改合同条款以减轻对方的责任。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给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业管理费用争议。 -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业主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持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管理服务。如果您认为物业管理费过高,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不合理性。 关于装修物品和家具的处理。 -您可以保留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关物业费用的规定,并以此为依据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于装修物品和家具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等方式确定其实际价值,并据此计算赔偿金额。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确保有明确的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单等文件,以便于后续的法律操作。 最后,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加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