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对方收了我20万,说今年三四月能安排进机场上班,对方打了收条,明说的“今收到20万用于办理***到机场集团公司上班一事,若在18年五月一日没落实此项工作,退还所有现金”还有银行转账凭证。现在工作办不成,钱可以收回来吗?诉讼的话,会不会定性为受贿或者违法公序良俗予以收缴?
1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方声称将帮助您进入机场集团并支付相关的费用,但最终未能实现这一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收回之前支付的款项可能会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您的合同条款、双方之间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受贿”通常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如果您的确按照与对方的协议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且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商品,那么可能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如商业道德)或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则可能构成违约或其他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是否应当返还这笔款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您是否确实履行了协议中的义务,即对方没有按时提供所需的服务。 该款额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情况,即对方收取款项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 法律上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收取此类款项的情况。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也没有得到不当的利益,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此事,要求对方归还所收取的款项。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 请记住,具体的解决方案应基于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地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指导您如何处理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