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务员,在2012年为农民担保,在银行贷了60000元,后来由于农户生意失败,还不起贷款,银行于2014年找到我,由于我有工作单位,所以当时我还了38000元。原本以为剩余的银行会管农户要。但是昨日银行突然找到我,说我为他人担保还差58000元,如果两日内我不归还,就会起诉我,冻结我的工资卡!三年间银行不管农户要钱,三年后来管我要钱,并且多出来这么多利息,我想问此做法合法吗?并且银行当时放款也是放给了农户!
2024-11-05 10:0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作为保证人承担了还款责任,但银行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借款人催收欠款,导致借款逾期。在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银行可以依法行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追偿债务。 关于您的疑问,银行是否能要求冻结您的工资卡以执行判决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银行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裁决。一般来说,银行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其行为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可能的风险,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同时,也可以考虑与银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