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号,我购买一套房屋,中介和卖方之前都告诉我没有户口在里面,但我落户时发现里面还有4个户口,是卖给我上家房子的那家人,目前户口迁不走。我在我爱我家上买的房子。总款605万元,违约金是总款的10%,房子在望京,11月1号过户的。
2024-07-05 17:37您的情况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户口问题。首先,如果卖方或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告知您房屋内没有户口,但实际上存在户口,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您可以首先与卖方协商,要求其解决户口问题或支付违约金。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您提到的违约金为总款的10%,即605万元的10%,即60.5万元。 同时,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中介的承诺书、卖方的声明、户口簿等,以证明卖方或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请注意,法律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因此在采取行动前,您需要权衡利弊,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