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宜宾二手车行花了58580元买了一辆北京现代,买车时在卖方在合同上写明该车,是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卖方赔偿5000元的损失。并退还全不金额,我买过后五天去修理厂保养,候理厂师傅一打开看,就给我说还是一辆泡水车。我听了立刻把车开到二手车行去找卖方。卖方死不认这是泡水车。我看了该的车辆关理正书才知道这车是广东省珠海的车,我才打电话问广东省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这辆车是泡水车并赔偿了72000元。现在二手车行以53000元把车买回去了,二手车行不安合同赔偿,还把价格降低了,我可以以诈骗罪,告二手车行不。
2025-03-02 07:38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二手车行之间存在纠纷,涉及到汽车质量问题和退款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同、维修记录、保险证明等。 如果您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涉嫌欺诈或违约,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在任何诉讼过程中,请务必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于法庭审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