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0月29日在合肥一家4s店按揭订购一辆车,付了1万元预付款,由于征信问题没贷下来,但在签合同前和签合同时都没告知我贷款的具体情况,所以我要求店里退车,可店里不退,所以我拿现款提车,前天我去店里询问车什么时候能到,他们说已经截停了这个单,还说要车的话要等到12月中旬后,可合同里写着11月30日之前交车,请问店里到30号没交车是不是属于违约啊?到时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2024-07-09 05: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4S店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11月30日之前交车,而实际上未能按时交付车辆,那么4S店可能构成违约。您首先可以尝试与4S店协商,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车义务。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4S店继续履行合同,即交付车辆。 2. 如果4S店无法履行,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4S店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3. 如果4S店违约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建议您收集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文本、付款凭证、与4S店的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4S店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意见也是明智的选择。